--寫在首個國家憲法日之際

  12月2日,山東省滕州市人民法院法官向國旗莊嚴宣誓,迎接國家憲法日。 12月4日是我國首個國家憲法日,各地舉行多種活動宣講憲法知識、弘揚憲法精神。 新華社發(宋海存 攝)
  新華網北京12月3日電 伴隨著法治中國建設開啟新的徵程,我們迎來首個國家憲法日。設立國家憲法日,是推進憲法宣傳教育、弘揚憲法精神、加強憲法實施的重要舉措,也是增強法治觀念、弘揚法治精神、夯實法治基礎的有效途徑。以這樣一種特殊的形式凸顯憲法的崇高地位,對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把憲法通過日作為國家憲法日是國際通行做法,有助於提高公民對憲法的關註度和認知度,有利於增強全社會的憲法意識和國家觀念。從32年前的現行憲法通過日,到13年前的全國法制宣傳日,再到今天的國家憲法日,12月4日承載著一個國家和民族對於法治的執著追求,見證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法治建設取得的發展進步。30多年來,我國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有效維護黨的領導,有力保障人民當家做主,不斷夯實依法治國基礎,充分發揮治國安邦總章程的重要作用,成為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穩固法治基座。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法治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成果,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從人治到法治,是國家治理水平提升的突出標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是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必由之路。當今世界,凡成功邁入現代化行列的國家都把法治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石。吸收借鑒古今中外一切有益法治經驗,形成既適合我國國情、符合人民意願,又體現法治精神、順應時代潮流的法治體系,才能為國家振興、民族復興、人民幸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集中體現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標志著我們黨對運用法治治理國家規律的認識達到新的水平,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踐抵達新的境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具體部署,強調“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政”,進一步明確了憲法在建設法治中國戰略格局中的核心位置,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了重要遵循。以國家憲法日為契機,推動憲法宣傳教育走進課堂、走進社會,把憲法精神融入國民素質提升和核心價值觀培育,使憲法實施獲得更為廣泛的社會關註與支持,就能讓憲法深入貫徹到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活動的各個層面,凝聚起依法治國的強大力量。
  憲法是黨領導人民制定的,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統一,是實現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根本依據。只有以憲法為遵循,才能維護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衛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使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正確道路;只有以憲法為準繩,才能建設完備的法律規範體系、高效的法治實施體系、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有力的法治保障體系和完善的黨內法規體系,不斷提高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於實施。當前,嚴格遵守、執行法律特別是維護憲法權威的意識亟待加強,制度有待完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進一步健全憲法實施監督機制和程序,把實施憲法要求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提出,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依法撤銷和糾正違憲違法的規範性文件;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把這些重大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實處,定能使憲法之基愈加鞏固,憲法之威牢固樹立,憲法之效不斷彰顯,早日實現建設法治中國的宏偉目標。
  “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它將形同虛設。”在全社會普遍開展憲法教育,讓憲法精神植根心底,法治信仰蓬勃生長,化作每個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覺行動,匯成億萬人民依法治國的深沉動力,載著民族復興夢想的“中國號”列車,必將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軌道駛向更加美好明天。(新華社評論員)
  (原標題:新華社評論員:讓憲法精神在我們心中不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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