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兩大媒體集團——新聞集團和費爾法克斯集團20日均在各自旗下報紙刊登文章,稱澳方已同意協助中方的追逃追贓行動,沒收逃逸貪官資產的行動將在幾周內展開。這是雙方史無前例的一次合作。
  據悉,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將是此次行動的一個關鍵目標。從高嚴出逃到鎖定目標,已有12年。
  澳大利亞、美國和加拿大是中國經濟犯外逃最多的三個國家。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昨天的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澳大利亞將助中國追逃追贓”時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反腐敗和境外追逃追贓工作,中方希望與包括澳大利亞在內的有關國家開展追逃追贓合作,共同打擊貪污腐敗犯罪。
  華春瑩說,在懲治腐敗問題上,態度堅決,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腐敗分子不論逃到天涯海角,都一定要將其繩之以法。
  涉貪中國官員已加入澳籍,涉貪財產10億美元
  在接受費爾法克斯傳媒的專訪時,主管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局亞洲事務部的長官布魯斯·希爾確認,澳大利亞已經同意幫助中國引渡外逃澳大利亞的貪污官員,這些官員在澳的非法資產也將被查封。
  中澳將在幾周之內展開沒收貪污官員財產的首次行動。雙方已達成一致,首要目標將是已經在澳大利亞定居的經濟外逃犯。
  根據《澳大利亞人報》網站報道,原國家電力公司原總經理、吉林省省長、中共雲南省委書記高嚴將是此次行動的一個關鍵目標。《財經》雜誌在近期的文章中曝出了外逃澳大利亞的七名高級官員和國有企業總經理的名單。七名貪官涉嫌貪污財產總計10億美元。
  根據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局的確認,這些嫌疑人現在都已加入澳大利亞國籍並取得了永久居留權。在過去幾年中,通過投資和商業移民的掩護,他們往澳大利亞非法轉移了大量資金。
  “他們並不是一夜之間忽然離開中國,身上也沒有大量的現金。大多數情況下,他們都是小小翼翼並且精心策劃的。”希爾說。
  他還解釋,最典型的做法是,貪污官員把自己的配偶和孩子先送到國外,然後利用他們來轉移財產。官員名下幾乎沒有任何財產,這也就是所謂的“裸官”。這樣一來,在國內有任何風吹草動,貪官就逃到國外與家人團聚。
  “一段時間以後,貪官們開始把轉移的錢用來購置房產和股票,或者另開銀行賬戶。這樣一來,這些錢就變成了他們的合法資產。”希爾說,“但這些錢從一開始就不是他們的合法收入,這是他們在中國貪污所得並轉移到海外的。”
  目前,中國和澳大利亞之間尚無引渡協議,導致一些貪官滯留澳大利亞不歸。但《悉尼先驅晨報》報道,對於違反《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人員,澳方可以考慮相關引渡請求。澳大利亞和中國都是《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締約方。
  中央反腐劍指國際追逃追贓
  中國的追逃努力很早就已經開始,到了今年,更是掀起了從內到外的追逃旋風。截至今年7月底,中國已與51個國家簽訂含有刑事司法協助內容的條約,與38個國家簽訂了引渡條約。中央近期對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高度重視,形成一股追逃旋風。
  7月22日,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獵狐2014”專項行動,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外交部等四部門聯合發佈《關於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通告》。同時,“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立,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黃樹賢任負責人,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員由中央紀委、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八單位負責人士組成。將通過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數據庫、加強國際反腐敗執法合作等方式壓縮外逃官員的生存空間。
  起底高嚴
  這次追逃的第一槍,可能針對出逃澳大利亞的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打響,不得不舊事重提高嚴的雲南往事。
  高嚴是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十四、十五屆中央委員,歷任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長,雲南省委書記,原電力工業部副部長,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2002年,高嚴在擔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期間神秘失蹤,後確定其畏罪逃往國外。高嚴涉案金額沒有明確報道。電力系統紀檢部門內部通報中對高嚴腐敗案的定性是“背叛黨和國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額國家財產,對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負有直接責任”。
  情人系電視主播
  據媒體報道,高嚴就任雲南省委書記不久,認識了電視臺的一位女主持人楊珊。高嚴在雲南包養了楊珊幾年。
  為了與楊珊長相廝守,高嚴在上海開始設立“行宮”。從1999年至2001年,高嚴多次去上海“治病”,他要求下屬公司為其在高級賓館包租房間,每天高達1萬元,共花費84萬餘元。2001年起,高嚴還在上海占用下屬公司花費300多萬元裝修的一棟占地558平方米、價值650萬元的高級別墅,並由該公司承擔管理費用。同時,他自己拿出贓銀293萬元人民幣在上海購買一套豪華住房,為兩人同居營造安樂窩。
  有了房子,還得有車。高嚴先後在北京、上海提供4輛高級轎車供楊珊使用。另外,高嚴還給了楊珊大量的人民幣和外幣,僅楊珊在香港的外幣賬戶就有高嚴送的10萬美元。
  縱容支持兒子撈錢
  媒體披露,1997年8月,高嚴被任命為電力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兼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
  身為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的高嚴,就以養病為由,長期居住在上海的“行宮”里,用電話遙控著國家電力公司的工作。
  高嚴的貼身秘書叫黃雨(化名),高嚴常常是“高屋建瓴”地向黃雨提幾條重要的提示,然後就由黃雨向國家電力公司的黨組班子下達工作任務。於是就出現了這麼怪的現象,電力公司的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們,要想親自向高嚴彙報一下工作,見上一面,都非常困難。
  儘管中央屢次禁止領導幹部子女經商,但高嚴視之為耳邊風。高嚴的兒子高新元開始頻頻向電力系統的工程項目插手,高嚴在明裡暗裡支持。在電力系統內部,凡是主張把工程項目給他兒子的,大力提拔;不願給或者在背後說三道四的,則給予撤換或免職。
  4年時間,高新元在國家電力系統為他人承攬的項目造價近3億元人民幣,僅此一項,高新元就收受請托方所送共計1080萬元、5萬美元。高嚴的弟弟、妹妹、女婿、舅舅、表弟和一些朋友,共在國家電力系統承攬了18個工程項目,總計涉及金額5億多元。 據《蘭州晚報》
  (原標題:中澳聯手查封外逃貪官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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